2017-11-08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文件,为激发研究生努力学习、崇尚科学、勇于实践,不断创新的积极性,加强研究生班集体建设,充分发挥研究生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请申请2016-2017学年荣誉称号的同学,于11月10日(含)前将申请表填写完毕并交本班班长处,具体交表时间和地点请见班级通知。未填写申请表默认为放弃本次荣誉称号申请,后续不接受增补。
二、参评对象
硕士研究生:2015级、2016级。
博士研究生:2015级、2016级,同时根据学制的规定,2013级和2014级直博生、2014级秋季硕博连读生(仅限硕士入学时间为2013年)也可参评。
三、荣誉称号比例
优秀硕士研究生35%,优秀博士研究生18%,优秀研究生干部5%,先进班集体20%。
根据各导师团队返回的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排名择优推荐获得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