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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下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的通知

2017-09-04来源: 教师发展中心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细则》(西电教〔2013167号)精神,培养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规范青年教师的教学行为,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提高业务水平与教学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下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新入职教师(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者)均应纳入青年教师助教制的培养对象。

二、助教职责及考核方式

1.助教工作一般为两个学期,每学期承担不低于32学时的一门课程(含实验课)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应切实负责,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助教教师应全程听课,学习教学方法和技巧,做好教学实时记录,协助主讲教师建设MOOC课程,认真填写《助教工作记录》,同时撰写《课程教案》,按照助教岗位职责完成教辅工作。

3.学校将委派专家对青年教师助教工作进行抽查,抽查一次不在岗不能评为优秀,抽查两次不在岗视为不合格。助教请假须经主讲教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后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学期第18周,助教教师向学院提交《助教工作记录》和《课程教案》,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予以通报。原则上学期初未申报参加助教的教师,期末将不予以审核。

三、其他事宜

1.学校希望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助教和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选派优秀的指导教师,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控,促使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2.请各学院于912日前,将2017年下学期青年教师助教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吕锦程,邮箱:jclv@ xidian.edu.cn ,电话:81891791

 

 

附件:青年教师助教信息汇总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93

      有需要参加本学期助教工作的青年老师,请填写《青年教师助教信息汇总表》并于9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发至:linzili@xidian.edu.cn

                              电子工程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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