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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下发创新创业学院招生办法的通知

2017-06-05来源: 教务处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1536号),创新创业学院结合学校一流专业建设及综合改革方案的指导意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拟面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在校本科生进行招生,现将招生事宜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培养目标

学院面向学生兴趣、国家与社会需求,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业意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掌握创新创业的理论、方法和技能的专门知识和能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独立自主、创造价值的能力;培养学生在自主创业、团队创业、岗位创业中勇于挑战、超越自我的勇气与精神。

二、招生对象

本次招生面向全体20142015级在校本科生, 拟选拔名额200-300名。鼓励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自我挑战精神、创业动机、兴趣,符合条件的、各类科技竞赛、创业大赛、科研项目等实践活动参与者积极报名。

    三、申报和选拔流程

申报者基于所进行的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申报,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考试成绩单,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参与科研、专利、竞赛获奖等辅助说明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交本学院办公室,由各学院审核并批准后,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报名的学生及其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综合考察选拔,录取后入驻学院。

四、学院培养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对入选的学生实行双重身份的管理,学生同时接受来自于学院班级和“创新创业学院”的管理。学生在“创新创业学院”学习一年半(三学期),获得10学分可结业;学院支持学分置换,在创新创业学院所修学分可换算为本专业任选课;学院支持弹性学制,对于前景较好,市场效益潜力大的项目,支持学生自主创业。具体实施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办法(试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保留学籍的补充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学院提供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实施双导师制,聘任校内专业教师和校外知名企业家、成功创业者、创投专家等共同组建创新创业教师队伍,承担课程教育、项目指导等工作。

学院借助学校专项经费,积极引入企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形成有力的经费支持保障机制,对入驻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并提供孵化指导。

    五、时间安排

1.各学院于2017625日将通过审批的《报名表》及辅助说明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

Email:344164659@qq.com。

    2.创新创业学院将于20177月进行选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教务处网站。

    3.录取结果经公示后,由学院正式发文公布名单;

请各学院认真宣传、组织招生事宜,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报名。具体招生细则详见教务处主页。咨询电话:81891766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7年62

 

附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报名表》

 

电院1415级学生:

      有申请报名的学生,请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于622日前将纸质版报名表及辅助说明材料交到本年级辅导员处,同时报名表电子版发至: linzili@xidian.edu.cn

电子工程学院

2017年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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