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网企业可免费申领1个法人卡共享盾(默认配发,原操作员卡权限已整合至法人卡)。对确有操作员卡需求的企业,须完成操作员信息申报,可再免费申领1个操作员卡共享盾(法人卡与操作员卡不能为同一人)。
办理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书(新办企业)、持卡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公章不得复印。
材料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在空白处签注“同意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法人签名及申请日期,3项内容缺一不可。
操作员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由其本人在空白处签注“同意使用本人信息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本人签名及申请日期,3项内容缺一不可。
一、系统登录
打开中国电子口岸网站(
https://e.chinaport.gov.cn),进入[身份认证管理系统]→[制发卡及数字证书服务系统],已注册过单一窗口的企业,请使用单一窗口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未注册过单一窗口账号的企业,请点击网页右上角“新用户注册”完成注册后登录。
基本操作说明:
操作流程:进入[制发卡及数字证书服务系统],在系统左侧菜单点击“新办业务→办卡申请”,按提示顺序录入“单位基本信息”→“法人卡信息”→“操作员卡信息”(有需求可录入)、→“经办人信息”,并上传各信息相应附件→预览→输入经办人手机短信验证码→勾选“申请单位声明”,即可提交办卡业务申请。
注:在申请单确认界面看到的信息将作为电子申请单正式提交,请务必仔细核对。系统会对录入的法人卡信息、操作员卡信息和经办人信息进行核验,如果没有核验成功,系统将提示您确认,如确认录入信息无误,可忽略此提示,点击“确认无误”继续办理。
二、查询申请状态
可使用管理员用户名密码或法人卡登录系统,在“综合查询→申请单查询”中查看本单位的办理状态和详情,如入网企业申请审核状态为“制卡中或已处理”,则2个工作日内可邮寄或现场领取电子口岸卡。
三、交付领卡
邮寄方式:申报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邮寄领卡”并预留收件人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邮费到付自理)
现场领卡:须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材料来现场领取。(只限法人或经办人领取电子口岸卡)
四、现场办理
申请人请携带办理材料至当地电子口岸窗口或省内已开通的合作制卡代理点进行办理。
IC卡初始密码为8个8,有效期10年。
共享盾使用方法
第一步:更新电子口岸客户端控件
使用共享盾之前,您需要安装最新版“中国电子口岸客户端控件”,已安装该控件的用户需将此控件升级至最新版本。
第二步:将共享盾接入计算机终端
使用产品自带的原装USB数据线将共享盾与计算机连接,看到共享盾屏幕亮起且显示信息完整,表示产品工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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