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级硕博连读研究生:
鉴于我校2008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读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适当延长2008级在读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毕业答辩的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2008级在读硕博连读研究生,最迟应于2015年9月15日前申请毕业答辩或毕业学位答辩,仅通过毕业答辩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最迟应于2016年9月15日前申请学位答辩。
届时未申请或未通过毕业或毕业学位答辩的学生,将相应作出肄业或结业处理,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 研究生院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