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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8-01-10来源: 教务处浏览次数:

电院项目主持人:

请根据文件通知要求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于2018312日前将中期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送新校区行政楼505本科教学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inzili@xidian.edu.cn


电子工程学院

2018年1月10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简称“教改项目”)的管理,确保立项项目的顺利实施,注重项目研究成果的凝练和总结,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西电教〔201430号,简称“教改管理办法”),定于近期开展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按照教改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自批准立项后,研究时限过半时,项目主持人应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见附件1,不随文印发,电子版可从http://jwc.xidian.edu.cn下载),经单位审核后统一报教务处备案。请各单位于2018312日前将中期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yzhang521@xidian.edu.cn

二、检查范围

2016年立项资助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字〔2016118号,名单见附件2)。

三、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度,项目主持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参加研究的情况,教改实践情况,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研究经费到位、配套和使用情况等。

请各单位和项目主持人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狠抓过程管理,做好教改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对不能完成预期工作进度和不能按期上报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及主持人,学校将按照教改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

          2.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教务处

2018年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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