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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3-28来源: 人事处浏览次数: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于2017.4.21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申请表、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交至西大楼三区106贠琳红处,电子版材料(汇总表)发送至邮箱lhyun@xidian.edu.cn

各学院、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各位博士后人员: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陕西省博士后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213号),现就2017年度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3月30日—4月30日
      二、配套资助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三、资助标准
       对在站期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我省博士后研究项目,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所获资助(第一次到位资金)金额50%的配套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万元)。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2015年度和2016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且没有获得过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的在站博士后(在站期间只可申报一次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上述人员均为所获基金资助项目的主持人(不包括子项目的主持人)。
      2.所获得的资助项目均为进站两年内期间申请并取得后申请并取得,且研究工作正在进行。
      3.申报基金项目通知已下发,并且相关资助资金已经到位。
      (注:所有获得国家自然或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子项目一概不纳入配套资助范围。)
      五、申报程序  
      1.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金申请表》(附件1),随同获得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通知、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4月21日前送流动站所在学院。
      2.流动站所在学院审核报送材料,并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经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于4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统一报送人才招聘科,电子版以学院命名发送至postdoc@xidian.edu.cn。
      3.人才招聘科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省博管办。
      六、联系方式
      南校区办公楼411-人事处人才办/人才招聘科
      联  系  人:李攀
      联系电话:81891773

附件1: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金申请表

附件2: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金申报汇总表
信息来源:人事处 http://rsc.xidian.edu.cn/html/postdoctor/news/2017/0327/2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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