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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通知

2016-05-26来源: 财务处浏览次数:

各位教师:

自5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改增政策,现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需提供受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名称、账号;因开票系统只能安装一台电脑,故每月1日—26日星期一、二、五(上午)在科研财务科(北校区)开具。望各位教师相互转告!

计划财务处科研财务科
2016年5月26日
信息来源:财务处 http://cwc.xidian.edu.cn/info/1053/20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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